为更好地支持品牌商家可持续经营,助力商家高质量发展,平台将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微信小店品牌商家、服务商、带货者等(统称“你”)给予一定的流量激励和其他权益。
2025年7月1日-2025年9月30日
经平台判断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微信小店商家可获得激励资格:
(1)品牌在热招品牌库内(查询地址:微信小店 - 热招品牌查询 )且在7月1日~9月30日期间首次获得「品牌自营」或「品牌授权」标识(若多个注册商标之间存在关联性的,平台将综合评估是否在本激励计划中属于同一“品牌”)。
(2)每个品牌按照「品牌自营」或「品牌授权」标识获得时间顺序,前3个微信小店店铺获得激励资格。
(3)激励对象不包含本地生活行业商家。
相应品牌在热招品牌库内(查询地址:微信小店 - 热招品牌查询 ),且当前(权益下发时)完成微信小店品牌认证,获得「品牌自营」或「品牌授权」标识的商家(简称“热招品牌商家”)。
满足以下条件的微信小店带货者的关联带货渠道(包括视频号、公众号、服务号等,后文简称“带货者账号”)和带货者服务商根据激励任务要求获得激励资格:
(1)属于绑定微信小店带货者的关联带货渠道,以激励结算日情况数据为准;
(2)关联账号评分≥4.2,评分以激励结算日数据为准。
(3)不存在严重违规、负面舆情事件、作弊刷量和其他违法违规、不适宜结算的情形。
权益 | 政策 | 明细规则 |
权益一 | 热招新商技术服务费权益 | 符合「热招新商」标准的商家,在首笔普通订单完成支付后的90天内,且最晚不超过首次签约开店后的180天,前300万元商家自营交易额,享技术服务费率减至1%。 |
权益二 | 热招新商入驻成长奖励 | 符合「热招新商」标准的商家可享受: 1. 指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可获得5万点成长卡/家店铺; 2. 指定时间内前1000万自营结算gmv*2%成长卡。 |
权益三 | 0 保证金试运营 | 支持「热招品牌商家」在指定类目享受0保证金试运营,开通店铺后暂时无需缴纳小店保证金,快速发品经营。 具体规则参考:《微信小店「0保证金试运营」管理规则》 |
权益四 | 结算货款账期缩短权益 | 「热招品牌商家」订单结算周期缩短,符合相应条件的商家最快可以在订单完成后第 3 天结算(结算周期缩短至T+3),支持商家快速回流资金再扩大经营。具体规则即将上线,以届时平台公告为准。 |
权益五 | 直播间、短视频、送礼、搜索精准推荐 | 「热招品牌商家」在直播间、短视频的推荐算法针对性优化。 |
「热招品牌商家」店铺及商品在送礼专区精准推荐。 | ||
微信主搜索框、发现页搜一搜、视频号搜索框、直播广场-正在直播商品、小店主页-店内商品、礼物搜索框、#搜索词 位置,搜索对应品牌商家、品牌商品优先露出。 具体规则参考:《微信小店搜索场景及规则指南》 | ||
权益六 | 平台活动激励 | 平台不定期推出活动,具体活动形式及激励以届时平台公告为准。 |
权益七 | “品牌好店”专属标识 | 「热招品牌商家」且符合要求,享受店铺、橱窗、直播间、送礼、搜索、选品中心场景专属“品牌好店”标识露出。 |
权益八 | 产品权益开放 | 「热招品牌商家」可接入会员产品能力,具体申报形式及规则即将上线,以届时平台公告为准。 |
权益九 | 入驻审核、治理侧、客服支持 | 「热招品牌商家」入驻快速审核。 |
符合标准的「热招品牌商家」可申请直播大场报备,肖像保护能力等。 | ||
行业运营对接指导,可留意“微信小店助手”app消息提醒。 | ||
享受客服服务权益: 平台客服服务专用通道,品牌商家服务首页,入驻服务陪跑。 | ||
权益十 | 售假治理支持 | 提供投诉路径,协助「热招品牌商家」处理侵犯知识产权商品。 |
权益十一 | 激励带货者、带货者服务商与热招品牌商家合作 | 带货者与热招品牌商家合作的专场或混场带货直播间,可获得推荐算法针对性优化。 |
带货者、带货者服务商与热招品牌商家合作带货,每月可根据激励任务要求获得合作结算GMV对应比例的电商成长卡激励。政策周期内,单账号每月可获得的激励累计上限不超过30万点面额的电商成长卡。 | ||
入驻优选联盟的热招品牌商家,享品牌商品专区推荐,热招品牌商品专区:微信App - 我 - 视频号 - 带货助手 - 选品中心 - 顶部「品牌好货」专区。 | ||
权益十二 | 服务商激励 | 在当前服务商拉新激励的基础上,对服务商绑定的「热招新商」商家首次动销起一年内,给予结算订单金额*0.4%的成长卡激励。详见服务商激励政策。 |
权益一、权益二热招新商激励内容 | |||
指定时间 | 激励任务 | 激励内容 | |
商家满足2.1条热招新商条件后的首笔普通订单动销后90天内,且最晚不超过首次签约开店后的180天 | 前300万元商家自营结算交易额,享技术服务费率减至1%。(享受本政策的商家,不再重复享受新商技术服务费激励)。 | 首300万自营结算GMV技术服务费率减至1% | |
商品上架且成交激励:热招新商小店在架的商品SKU数量 ≥10,且订单支付成功 ≥10单,奖励5万点电商成长卡/店铺。 | 完成任务可获得5万点电商成长卡(达成任务后T+1发放) | ||
商家满足2.1条热招新商条件后的首笔普通订单动销至首笔动销后180天,且最晚不超过首次签约开店后的270天 | 热招新商在首笔普通订单完成支付后的首日至180天,前1000万自营结算GMV,根据自营结算GMV*2%奖励电商成长卡(单位:点)。 | 自营结算GMV*2%点电商成长卡(每自然月发放一次) | |
注释: 1、普通订单:除抽奖订单外的商家销售订单。商家自营交易额:店铺非优选联盟订单交易额。若订单为先用后付订单,则按照下单日期计算。 2、在前述规定时间内完成支付,但在该笔支付完成后90天仍未完成技术服务费结算的订单,将视为异常订单不享受技术服务费率减至1%的激励。 3、 若热招新商已享受《新商技术服务费激励政策》,则商家在本政策中享受的前300万的自营结算交易额技术服务费减免需减去商家历史已享受技术服务费减至1%的额度。 例如:商家A2025年2月1日完成开店,已享受《新商技术服务费激励政策》前100万元商家自营交易额技术服务费减至1%优惠,具体对应结算金额为X万元;2025年7月1日该商家完成热招品牌认证,则按照本计划,从7月1日起90天内,继续享受本计划技术服务费激励,激励额度上限为300万-前期已享受的结算金额X万元。 4、 如果技术服务费率小于1%的,按照原费率收取。 5、 符合上期热招新商激励计划的商家,且在2025年6月30日23:59:59(北京时间)前完成微信小店品牌认证则仍按照上期激励计划执行。 例如:A商家2025年6月1日开店并于当日完成品牌认证,符合当期热招新商规则,则继续按照原规则和该商家任务完成情况获得激励。(上期激励规则链接《微信小店|热招品牌入驻激励计划》) | |||
权益十一 带货者带热招品牌商品激励内容 | |||
每月激励任务要求 | 激励内容 (电商成长卡,单位:点) | 激励对象 | |
基础激励 | 每月带货者账号带热招品牌商品结算GMV<=100万元且最低需超过2万元 | 100万元内该部分结算GMV * 1% | ● 未绑定带货者服务商的带货者账号(获得全部电商成长卡激励) ● 有绑定关系的带货者服务商和带货者账号(各获得50%电商成长卡激励) |
每月带货者账号带热招品牌商品结算GMV>100万元 | 超过100万元该部分结算GMV * 1.5% | ||
额外激励 | 当月与热招品牌达成新合作 | 当月新合作该部分结算GMV * 0.5% | |
注释: 1、激励对象指,满足本文“二、权益对象”中对带货者账号和带货者服务商要求的关联带货渠道和服务商 (1)若带货者账号在政策周期内未绑定带货者服务商,电商成长卡激励全部发放给带货者账号; (2)若带货者账号在政策周期内有解绑/换绑带货者服务商,根据绑定期间的订单结算激励: a. 在带货者账号与带货者服务商绑定期间带货者账号产生的符合激励任务要求的结算GMV,带货者账号与带货者服务商各获得电商成长卡的50%; b. 在带货者账号与带货者服务商解绑期间带货者产生的符合激励任务要求的结算GMV,电商成长卡激励全部发放给带货者账号。 2、热招品牌商品,指所有热招品牌商家的商品; 3、与热招品牌达成新合作,指带货者账号与该热招品牌历史未合作过且在当月达成新合作;若带货者账号与热招品牌的A店铺合作过,当月与同品牌的B店铺合作则不属于新合作; 4、激励任务中,政策期间累计结算 GMV 指在政策周期内产生的支付订单在每个政策结算日前最终完成结算的金额(若订单为先用后付订单,则下单日期需在政策周期内);政策结算日前未完成结算的金额将不再结算; 5、单带货者账号在政策有效期内每月可获取的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点电商成长卡。 |
5.1.1 激励将以电商成长卡形式发放至符合激励条件商家的特定视频号账号,特定视频号账号判断逻辑如下:
若商家店铺类型为微信小店,则系统将按照以下优先级自动判断特指定视频号账号:优先发放至店铺对外展示视频号账号,若店铺没有对外展示视频号账号,则发放至指定期间有效支付GMV最高的关联视频号账号(带货方式需为店铺自营)。
5.1.2 激励发放时间:
(1)商品上架且成交激励任务达成T+1发放,若在成长卡发放时无前述视频号账号则无法获取该激励;
(2)其余成长卡激励每自然月发放一次,若在当月发放激励时无前述视频号账号,则顺延至次月下发,若次月仍无前述视频号账号则无法获取该激励。
(3)激励结算当天,品牌认证需在有效期内,若品牌认证「品牌自营」或「品牌授权」标识失效,则视为自动退出激励活动,后续不再恢复激励资格。
本计划中所述预计发放时间仅为估算,受节假日及技术支持影响,实际发放可能有所延迟,具体时间以收到电商成长卡时间为准。
通过本激励计划获得的电商成长卡仅能用于获得激励的视频号账号。
发放后立即生效,有效时间段为自发放之日起60个自然日。
路径一:在活动周期内,每次激励下发后,将于“我的视频号-视频号私信”中收到私信,点开私信即可查看奖励发放的电商成长卡及相关数据。
路径二:获得激励的视频号账号管理员,在视频号「加热视频或直播」中进行加热时,也可以看到活动发放的电商成长卡。
电商成长卡的使用方法、投放方式等可参考使用界面中的说明以及如下链接:《视频号直播加热-帮助中心》《视频号直播加热FAQ》。
(1)关于商家技术服务费费率标准详情可参考:《微信小店商家技术服务费管理规则》。
(2)按每笔订单对应商品或服务的类目计算技术服务费费率,详见《视频号商家技术服务费一览表》。
(3)上表中各类目的实际开放情况以《微信小店开放类目一览表》为准。
6.1 平台方有权依据产品情况、运营情况、技术能力等因素自行决定参与本活动的参与对象范围,参与本活动应满足的条件、资质等要求。
6.2 你需确保有资格参与本活动,参与本活动不会导致你违反任何对你有约束力的判决、裁决、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6.3 你因参与本活动所取得的权利、所负担的义务及获得的电商成长卡,未经平台方书面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有偿或无偿的方式转让给第三方。
6.4 你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或舞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欺骗他人参与本活动、冒用他人名义、提供虚假材料、用不正当手段绕过本活动规则)参与本活动,或利用本活动从事违反法律法规或平台规则的行为。否则,平台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计划参与资格、取消奖励等措施,亦有权收回你已领取的奖励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6.5 本激励计划开始前或期间,如相关品牌、商家、店铺或商品出现违法违规,违反平台规则,负面舆情等风险情况,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平台有权限制或取消相应主体参加本次激励计划。
7.1 鉴于互联网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因此,你理解并同意,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疫情或灾害事件、计划受政府机关指令需要停止举办或调整的、计划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故障需要暂停举办的),平台方有可能采取各种方式消除异常情况或调整、暂停、取消本活动,因此造成你损失的,平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如你未满18周岁,则不允许参加本活动。
7.3 因与本活动相关的规则解释、计划开展等事项产生争议的,你同意与平台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你和平台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深圳市南山区(即本规则的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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